刊登日期: | 2021/11/10 |
發文日期: | 2021/11/9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政府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10年11月9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請人事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、第62條第6項之規定,分別函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(請附本函、發布令、編制表)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 |
正本: | 本府人事處、本府社會處、本府文化觀光處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請刋登公報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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