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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10年11月9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1/11/10
發文日期:2021/11/9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10年11月9日府行法一字第1102910332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請人事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、第62條第6項之規定,分別函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(請附本函、發布令、編制表)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人事處、本府社會處、本府文化觀光處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請刋登公報)
附件:
  • 1101225本府編制表-令
  • 1101225本府編制表